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6年学生社团申请注册成立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团委发布时间:2026-04-08浏览次数:10

各系团总支、各学生社团:
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,繁荣校园文化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团中央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,根据《开云·体育-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(鄂法商党发〔202117号)规范开展学生社团申请注册成立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社团的基本任务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,坚持思想性、知识性、艺术性、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,积极开展方向正确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、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,丰富课余生活,繁荣校园文化,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
二、申请成立社团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有利于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与发展;

(二)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,所有发起人均须有正式学籍,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,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素质;

(三)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,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,准确反映其特征,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,且社团全称应冠以“开云·体育-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”;

(四)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,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、院(系)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;

(五)每个学生社团设置1名指导老师,社团会长须为共青团员;

(六)有规范的社团章程,包括社团类别、宗旨、成员资格、权利和义务、组织管理制度、财务制度、负责人产生程序、章程修改程序、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申请成立的社团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材料,经院团委审核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以公开形式宣布社团成立,并予以3个月试运营考察。试运营期间,社团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管理相关规定,如有违反,则注销社团。

有意向申请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请填写附件中相关材料,纸质版于202642417点前报送至法商楼团委104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以“社团名称+负责人姓名+系部+联系方式”命名后打包发送至社团管理中心邮箱2190499174@qq.com

咨询电话027-81290919

社团申请注册成立附件.zip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共青团开云·体育-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开云·体育-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学生社团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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